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书(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班主任交通安全责任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汽车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必须定期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学生。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④驾驶员酒后驾驶。
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⑥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家长必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幼儿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幼儿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幼儿及家长责任
1、幼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在行驶途中幼儿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车辆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必须定期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教室门口接幼儿,家长把送到幼儿园时必须亲自交到本班老师手中,以免幼儿走失。
5、家长只能接送自家幼儿,严禁帮助他人顺便接送幼儿。严禁棋牌室人员帮助家长来接送幼儿,否则后果自负。
6、家长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否则后果自负。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学校应当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或讲堂,把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和保护意识作为老师的教学义务。
二、学校应当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控,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督促校车、非校车驾驶人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参加足额保险,定期参加年审等。
三、学校应当在日常学生教育和管理中,了解熟记下列交通安全常识:
1、出行时必须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原则,不得闯红灯,要自觉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过马路,左右看,穿越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不要迂回穿行,要走直线;
3、不要突然间横穿马路,尤其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时,千万不可突然猛跑;
4、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下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道;
5、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切勿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或拨打手机等;
9、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10、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孔集中心学校与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交通法的规定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看清两头车辆运行状况,确认安全才行走。不翻越护栏,走路时不看书、听随身听。
二、骑自行车。教育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道路右侧骑行,横穿马路是要下车推行,通过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突然强行、猛拐。
三、乘坐摩托车。教育孩子按交通法的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骑乘摩托车戴好头盔。
四、乘坐接送学生车辆。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农用车、报废、手续不全(无牌、证,未年检,无强险等)机动车上下学,不乘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机动车。
五、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制度、校外大型活动交通安全备案制度。
六、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七、向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开辟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时张贴安全宣传图片。
八、学校、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书画竞赛、交通安全文艺汇演等活动。
九、学校、幼儿园应安排专人维护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监督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
十、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学生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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