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力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新乡市职教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三技校区家属院全体住户电表更换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队具体施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个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强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同时确保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标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有序,真正实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保护行车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争创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范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告知乙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原则上由驻地办负责制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标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乙方办理完施工审批后,开工前由路政大队指导并监督施工安全标志的设置,在设置完成后进行验收。
(2)培训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员,并对其应履行的职责和着装、设备等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3)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标志的摆放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标准即石黄管理处【20xx】24号文附件3《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图》,如发现施工安全标志摆放不规范或严重缺失,路政大队将根据现场情况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若乙方未执行《停工整改通知书》,甲方有权进行清场。
(4)向乙方通报上级有关指令、恶劣天气以及突发事件等重大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H30-20xx《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冀石黄【20xx】24号文《石黄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标志摆放和养护作业。
(2)乙方要根据工程量大小设专职安全员如干名,不得随意更换安全员,必须经过路政大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的安全员负责施工标志的摆放以及对来车方向车辆的预警和提示,如发现标志有损坏或缺失现象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领取以便更新或补齐安全标志,确保安全施工。如甲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执法人员的整改和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后,未得到甲方复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区域,清楚垃圾和杂物,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整洁。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严格在施工区域内施工。
(5)施工车辆应保证性能良好,严禁养护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6)施工车辆应尽量不占用快车道,如必须占用时应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xx执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须经养护部门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须整齐,袋装水泥必须码放整齐并进行遮盖,遮盖要整齐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对于砂石料等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堆成方形或长方形)并摆放说明材料种类及规格的标识牌,必要时还应对砂石料进行遮盖。
(8)对挖除的旧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等杂物要随清并及时运走,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内,更不得扔到边沟、边坡及中央分隔带上,若发现有随意丢弃施工废料等杂物的,责令乙方清除,或罚款后由其他单位完成。
(9)乙方不得对路面、标线、护栏等沿线设施造成污染,对造成污染的单位责令其清除干净,对于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产赔补偿标准》进行赔偿。(10)乙方在施工作业面准备一台清障保畅车,预防施工区域事故车堵塞道路。
(1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上路拦截、搭乘过往车辆,不得阻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
(12)乙方无权在施工区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生过往通行车辆损坏乙方摆放标志、工具、材料等情况,必须上报所管辖区路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由于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种问题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结清施工款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凡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施工方专业技术人员向综合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综合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和灭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十)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二)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气瓶要定期检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着装符合有关施工规定,女职工长发要盘入工作帽内;特殊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要求着装;在机械转动环境中作业的着装要防止缠绕;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三) 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安保科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的管理
(一)现场禁止设置宿舍,现场生活管理措施、卫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责任到人;
(二)临时设施必须符合企业有关要求,搭设整齐,内外整洁;
(三)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四)施工现场禁止做饭。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方须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双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额大小需向xxxx有限公司缴纳安全抵押金xx—5000元。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施工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担责任,xxxx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外来施工单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各一份;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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